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是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承担综合监督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责任。
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政策 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市重大 活动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 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 安全日常监管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与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化妆品的初审、备案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监督实施 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规范。
(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管理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移送、上报等 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许可管理。
(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八)组织实施中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九)负责调查处理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举报、投诉、咨询工作。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对审批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实施监测;对违法、违规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实施移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负责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从业人员培训。
(十一)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指导县、区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