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是市政府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统称"四品一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拟订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监测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负责制定全市"四品一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
八、知道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查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加强食品药品企业自律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