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责任。
(三)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责任,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四)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实施国家有关于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负责审批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五)承担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责任,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受省局委托核发市辖区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
(六)承担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及保健食品、化品的责任;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责任。
(七)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八)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保健食品、医药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组织开展与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承担组织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责任。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