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一)制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按规定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医疗机构制剂的法定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七)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及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医疗器械质量;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八)依法核发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证、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许可证,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从事二类精神药品业务进行审批。
(九)依法监督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
(十)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一)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十二)按规定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
(十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进行监测检查。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