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一、代表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行政审批职责
1、审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2、批准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变更;
3、审批一类医药器械注册,核发注册证,办理重新注册和事项变更;
4、负责对申请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事项变更进行初审;
5、负责对申请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事项变更进行初审;
6、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及《麻醉药品注射剂购用计划》。
二、负责各办事大厅“药监窗口” 审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派驻各行政审批大厅人员的日常管理
1、负责各办事大厅“药监窗口”审批工作综合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软件储存,信息上网公布。
2、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和变更许可事项的现场审查及指导县(市)药监局和一、二分局的现场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