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下同)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订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的初审和部分化妆品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
(四)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和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产品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审查药品和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内容。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订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省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九)负责编制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监督管理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产业政策。
(十)指导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