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紫山集团再次入选,这是紫山集团连续13年蝉联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殊荣。
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每两年评选一次,采用自愿申报、公正公开、动态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要求申请企业应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7年,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在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长期以来,紫山集团坚持“诚信”经营理念,构建完整的企业合同管理和监督机制,科学规范信用管理,在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中以诚信履约、优质服务赢得信任和口碑,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紫山牌商标中的“紫山”二字,既是地名,又是企业名称。紫山位于闽南九龙江岸,这里土地肥沃,特产丰富,四时花果飘香。企业以“紫山”为商标,寓紫气东来,山灵水秀,春风浩荡,人杰地灵之意。 查看本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