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高原之宝,发掘未来财富
高原之宝招商条件:(想加入高原之宝吗?我们在这里等待着你!)
有强烈的合作意愿和对牦牛奶事业发展的进取心,商业信誉良好,拥有相对完整的业务团队。
认同高原之宝的产品经营理念,有良好的商业道德以及良好的商誉; 重视品牌的维护和建立,谋求与高原之宝长远合作与共同发展。
必须配合和执行公司的市场推广活动。
终端覆盖达到一定规模,并作相应的资金投入。
经销液体奶、一线品牌奶粉或冲调类的代理经验。
达到相应的配送和仓储要求。
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价格体系,愿意维护区域经销商利益,保证不窜货。
必须达到公司要求的进店指标、SKU指标和终端形象指标。
经销商的市场人员必须与终端数量相匹配。
经销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作为合同的必备附件,经销商对其真实性负责。
在当地具有良好的公共关系。
高原之宝的优势:(我们能为您提供的:)
品牌:西藏牦牛奶第一品牌,中国举重队专用乳品。
资源:高原之宝拥有青藏高原西藏、川藏2大生产基地,青藏、甘藏基地正在建设中。
团队:拥有高水准高素质乳业运作团队。
技术:拥有现代化的食品级标准生产车间,先后引进了瑞典利乐公司的UHT超高温瞬时灭菌乳品生产线和先进的奶粉、酥油生产线。
配方:国际标准优良配方,最佳营养配比。
营销:全新的理念,能快速启动市场,给您高额回报。
培训:为您提供高原之宝产品知识及营销推广等相关培训。
质量:世界标准,10重检验,保证高质量。
防串货系统:有完整的区域保护体系,禁止窜货,利益有保障。
统一市场价格,杜绝低价行为;如发现,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取消独家代理资格。
后续支持:提供长期性的一对一跟踪服务和营运指导。
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资参股的规范性股份制企业,也是目前西藏规模最大、最具现代化水平的牦牛乳品加工企业,先后建立了西藏、川藏两大牦牛乳制品加工基地(青藏、甘藏基地建设中),树立了牦牛乳制品的行业标准。公司奉行“发展牦牛乳业、造福藏区人民”的宗旨,依托青藏高原丰富的牦牛资源,坚持科技创新为先导,致力于高端牦牛奶系列产品的开发,以铸造民族强盛之奶为企业的不懈使命和不竭动力,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端特种乳业发展之路。
1、2000年5月10日,高原之宝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3557万元,是西藏自治区批准成立的第10家股份制企业,也是西藏规模最大、最具现代化水平的乳品加工企业。
2、2002年,高原之宝被国家农业部等9部委认定为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3、2002年,高原之宝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4、2004年,高原之宝作为西藏首家乳品企业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5、2008年7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高原之宝--来自西藏的问候”专题新品推介会,正式推出高端牦牛奶产品--菲凡西藏牦牛奶,吹响了高原之宝进军高端乳品市场的号角。
6、2010年9月,高原之宝通过了ISO14001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取得了进军国际市场的准入证、通行证。
7、2011年9月,高原之宝调整品牌发展战略,将菲凡西藏牦牛奶更名为高原之宝西藏牦牛奶,全力聚焦“高原之宝”品牌的打造。
8、2011年5月,公司获得新生产许可证(QS证),标志着公司在全国乳制品行业换发新生产证的整顿工作中取得认可。
9、2011年9月18日,全国牦牛乳标准评审会议在拉萨召开,牦牛乳行业标准由高原之宝公司负责起草。2012年12月30日,牦牛乳行业标准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正式颁布。
10、2012年6月6日高原之宝西藏牦牛奶被中国举重协会选定为“中国国家举重队专用乳品”.
11、10月26日上午,青海省同仁县人民政府与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乳制品加工基地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青海省西宁市隆重举行。这标志着高原之宝青海公司建设的正式推进。
12、2013年3月15日,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公司获得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证,是目前西南地区唯一一家具有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资格的企业。
13、2013年8月16日,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公司拉萨新工厂建成开工,这是公司扎根西藏,纵深川、甘、西藏的统一战略布局工作部署中的又一重大举措。
政策支持:
高原之宝依托青藏高原珍贵的牦牛资源,奉行发展产牛乳业、造福西藏人民“的经营宗旨,采用”公司+牧户+基地“的运作方式,以藏区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为己任,致力于牦牛乳制品的综合开发,为西藏地区农牧业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经过多年的耕耘和努力,高原之宝不仅在牦牛乳制品产业奠定了龙头地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藏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贡献出了绵薄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从成立到发展,高原之宝走过的每一步,取得的每一份成绩,离不开党和各级政府的关怀和大力支持。
温家宝总理题词,鼓励发展牦牛产业,振兴藏区经济。
2002年,被国家农业部等9部委认定为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2002年,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003年,国家领导人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来到高原之宝视察工作, 现场品尝牦牛奶产品,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寄予厚望。
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右一)来公司视察工作,认真询问公司生产情况,鼓励做大做强牦牛奶产业。
西藏自治区分管农业副主席次仁(左一)来公司视察指导工作。
2009年11月8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张裔炯在农牧厅厅长坚参陪同下来到高原之宝开展调研工作,
鼓励高原之宝加快发展步伐,带动全西藏牧民增收。
2012年2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郝鹏(正中)、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邓小刚(左二)、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齐扎拉(左一)来公司视察工作。
西藏自治区甲热副主席(左一)来高原之宝公司视察工作,认真听取公司张义康总经理(右一)的工作汇报,表示自治区政府将提供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牦牛奶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自治区副主席邓小刚(左二)来公司视察工作,现场品尝公司产品,认真听取公司张义康总经理(右二)的工作汇报。
企业文化:
公司核心价值观:
高效率 高效益 和谐
公司战略目标:
利用中国西藏及青藏高原丰富的牦牛资源,运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依靠勤奋、智慧和艰苦奋斗,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具有资源特色、有机生态的健康保健食品,为人类的健康、为藏区人民幸福安康及社会经济繁荣、政治稳定做贡献。建立西藏、川藏、青藏、甘藏等四大牦牛乳制品加工基地,实现公司三年国内上市发行股票,五年海外上市发行股票的企业经济发展目标。让西藏牦牛走出西藏,走向世界。
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运作理念:
以产品经营为基础,以资本资产经营为两翼,以品牌经营为灵魂,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己任,谨慎投资,稳步发展,做实、做强、做大产业。
企业使命宗旨:
发展牦牛乳业,造福藏区人民。
让高原之宝走出西藏,走向世界。
生产有机食品,保障健康人生。
企业经营理念:
诚信、诚实、诚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