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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消费安全提示

食品饮料新闻资讯 | 2016-02-13 21:55:38 By 贺小坏 阅读(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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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作为我国传统重大节日之一,为了保证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餐饮经营单位要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购买食品原料要索证索票,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加工过程要规范,不得未经许可制售凉菜、裱花蛋糕等菜品。

春节消费安全提示

外出选购食品或食品原料时,特别要观察食物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腐败变质和营养成分流失。

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应在烧熟煮透后尽快食用,吃剩下的食物冷藏不宜超过二十四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购买食品和外出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餐。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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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不限 | 核心内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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