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P

    手机扫一扫下载
    好妞妞官方

    找产品 招代理 更方便

  • 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
    好妞妞官方

    更多商机 更多资讯

产品
帮您找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食品安全 > 正文

“辣条”过量食用防腐剂 食用需慎重

来源:食品饮料招商 食品饮料新闻资讯 | 2017-02-25 08:37:16 By 小芳 阅读(970)
池州市天方富硒生物科技 广东同润堂饮料有限公司 湖南国飙贸易有限责任公 衡水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养生冠食品有限公司 河北天天乳业集团有限公 孟州市景一饮品有限公司 北京顶养科技发展有限责
蚌埠市福淋乳业有限公司 河南益和源饮品有限公司 四川盼中盼食品有限公司 益可滋(青岛)饮品有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该局组织对中小学周边商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销售的“辣条”产品进行抽检时发现,部分产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目前,食药监总局已部署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辣条

“辣条”也称大面筋、素牛筋等,是一种调味面制即食方便食品。此类产品以小麦粉或其他谷物粉类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食品添加剂、香辛料等,经配料、挤压、蒸煮、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制成。

食药总局发布消费提示,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辣条”,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标示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齐全;注意产品有无油脂酸败气味及油渍渗出问题。部分“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消费者不宜过量食用,特别是儿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食药总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辣条”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辣条”的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行业分类:食品 | 核心内容:辣条
好妞妞微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