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P

    手机扫一扫下载
    好妞妞官方

    找产品 招代理 更方便

  • 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
    好妞妞官方

    更多商机 更多资讯

产品
帮您找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上海“福喜事件”的最新进展

来源:食品饮料代理 食品饮料新闻资讯 | 2014-08-06 09:30:02 By 木辛 阅读(927)
池州市天方富硒生物科技 泰州市施恩食品有限公司 西安冰峰饮料股份有限公 河北天天乳业集团有限公
昆明品世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慧能多农业发展有限 北京顶养科技发展有限责 烟台三九食品有限公司
湖南国飙贸易有限责任公 衡水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益和源饮品有限公司 蚌埠市福淋乳业有限公司

罚当其罪,严防违法企业逃脱刑罚,才能依法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治敬畏。

6名企业高管被依法刑拘,这是上海“福喜事件”的进展。据透露,公安机关从一开始出现犯罪嫌疑的时候主动介入,加强“行(政)刑(事)衔接”,成了处理这次事件的一个突出特点。

以往,人们熟悉的执法模式是:媒体暗访曝光,食药监部门闻风而动,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待公安机关坐实之后方进入司法程序。而此次上海公安机关从一开始未缺席。一个重要原因是考虑到福喜事件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如果坐等后期介入,在侦查和打击力度上会受到影响。这种“行刑衔接”的模式,无疑更有针对性,也更有震慑力。

“行刑衔接”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01年5月,国务院提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特别在食品监管方面,“行刑衔接”机制是遏制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保护伞”放任等问题的刹手锏。

在一些地方,有的部门和公职人员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对问题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迷恋“养鱼执法”,把问题企业当成可牟利的“摇钱树”。其结果往往是形成“破窗效应”,法规成了“稻草人”,违法成本远远比不上非法牟利所得,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和投机心理。违了法,不能“罚酒三杯”,应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让作奸犯科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树立法治公信力,增强各方的敬畏心。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持心如衡,以法为平。“行刑衔接”,并非故意找茬、深文周纳,将小虾米视为大老虎,而是罚当其罪,严防违法企业逃脱刑罚,依法提高违法成本。既不小罪重罚,亦不大罪轻罚,正如法学家贝卡利亚所说,“刑罚的力量不在于严酷性,而在于其必定性,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为无可逃遁的,总是令人心悸。”

当然,刑罚毕竟只是事后处理,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关键还是监管前置、防患未然。曾有业内人士发现一种现象,很多地方的食品问题爆发之前,多是“政府最小化”状态,监管部门对市场上发生的破坏规则行为,要么听之任之,要么作为不大;问题发生之后,多是“政府化”状态,几乎调动所有的资源去应对某一问题,代价高昂。有鉴于此,唯有刷新执法模式,加强常态治理。从这个意义上说,“行刑衔接”也在提示人们,法治应时刻存在,平时动真碰硬、防微杜渐,那么食品安全的防线会更加牢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行业分类:不限 | 核心内容:上海 福喜 事件 进展 最新
好妞妞微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