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起草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拟订我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工商、食品药品的行政审批。
(三)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药品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检并发布抽检信息;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承担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五)负责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
(六)负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商品交易市场的年度报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并对公示信息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八)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九)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职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负责推动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参与拟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