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产品标准、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中药材市场。
(八)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稽查抽验和基层能力建设等各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与拨付工作。
(十一)指导县(区)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