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监督管理全市食品药品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食品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行使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药品生产、批发、医疗单位制剂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的初审,依法核发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许可证。
(五)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六)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中(蒙)药材生产质量管理、中药饮片炮制等规范;依法实施中(蒙)药品种保护制度。
(七)发布全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中涵盖的相关行业质量信息;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和违法广告移送、上报和通报工作。
(八)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方面和药品、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方面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药品行政保护工作;指导市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检验机构及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认证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及特种药械;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风险评估及药品、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
(十一)监督实施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制度和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蒙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负责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中蒙药材集贸市场和各类药品交易会的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