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全市地方性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办法,规定及监管程序,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监督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 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准入制度,开展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我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五)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定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监督执行药品的国家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负责核发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十)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