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详细介绍:
(一)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承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依授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三)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授权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负责药品生产许可资料初审,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运输证明核发,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除化学药外)调剂使用的审批。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依法查处辖区内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制度。
(五)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承担辖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按规定考核评价。
(八)负责管理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九)承担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