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职责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3、依法行使食品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4、依法组织、协调本地区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5、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和指导实施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制定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6、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医疗器械产品和药品包装材料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7、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和中药材种植、医疗机构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
8、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药物滥用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9、监督抽查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
10、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11、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办法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
12、指导本地区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13、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