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按规定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负责依法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九)负责监督检验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负责监督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信息。
(十)负责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