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可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信函、传真向省局办公室索取《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省局网站,网址为:www.hubfda.gov.cn.
2.省局新闻发布会、电子屏幕、新闻媒体、印刷物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形式至我局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指符合《条例》但未主动公开,依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是省局办公室,受理地点为省局行政审批受理大厅,办公地址:武汉市公正路19号;办公时间为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7-87111523 传真号码:027-87111524
通信地址:武汉市公正路18号,邮政编码:430071
电子邮箱地址:shenpi@hubfda.com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湖北省食品药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登陆省局网站下载;不能上网下载的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载体的提示,以便工作人员查询和答复。请申请人准确填写表格中联系电话、地址、邮箱,以便回复。
2.申请方式
⑴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省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⑵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⑶当面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⑴审查
①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⑵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⑶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将出具《部分公开告知书》;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将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具体的申请流程图如下:(附件2)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依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申诉监督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局纪检监察室投诉。
投诉电话:12331
药品稽查举报电话:12331
政务公开监督电话:12331
办公地址:武汉市公正路18号 邮政编码:430071
(二)申请人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犯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